采取财产保全的申请执行人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如题所述

四,代位债权人申请根据代位求偿的第73条的合同法规定,第十一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对债务人债权人的合法债权;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贷款,造成损害的债权人; (三)债务人已过期; (四)债务人不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第73条第12条专门第一段是指支付的基础上的依赖关系,依赖关系,关系维护,继承关系,养老金,退休费,养老金,搬迁,人寿保险,人身伤害索赔和报酬赔偿等。第十三条合同法行使其到期债权造成损害“的”债务人怠于第73条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而不是诉讼或仲裁事项。到债务人的钱支付债权人索赔的成熟其内容享受,导致债权人的债权到期没有实现的。二次债务人(即债务人债务人)不认为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第十四条债权人提出根据的合同法规定,第73条代位权诉讼,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对债务人,也同样人民法院的债权人后,管辖责令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与本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和“中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108条起诉条件的应当受理备案规定;不符合第十三条的解释,一个独立的诉讼通知债务人住所次人民法院的债权人。人民法院代位债务人的债权人提起诉讼官司判决验收发生法律效力,应暂停代位求偿权依据的第136(五)“中国民事诉讼法的人民共和国。”申请债权人以次债务人第十六条指控代位求偿权的人民法院,而不是债务人作为第三方,人民法院可以增加债务人为第三人。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同债务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人民法院案件可以处理。代位权诉讼的第十七条,债权人申请法院采取对债务人的财产保护措施一次,应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代位权诉讼第十八条,一旦对债务人的债务人的抗辩,债权人可以要求。反对该项反对质疑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代位诉讼,法院依法判令起诉驳回了债权人。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的青睐,由当时的债务人从优先支付来实现债权诉讼费用的负担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由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肯定成立,履行义务偿还债权人债务人次相应的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和债务人的判决倍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代位消灭。代位权诉讼的第21条,要求债权人代位求偿金额超过债务人或债务人人民法院的超出部分金额不予支持的债务人不止一次债务的债务数额。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超过检方一旦债务人的债务部分的金额代位请求,第22条,法院应当告知其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分开。起诉债务人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起诉的裁定代位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应当依法中止。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2-13
申请执行人是债权人?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