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赔偿给受害者且取得其谅解(有谅解书),前段时间检察院叫去做笔录,昨天法院又让去拿传票,起诉书上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提起公诉。请问这样还会不会被判刑
那请问还需要再请律师吗?还是直接去开庭,上法官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