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打后还手,把对方的手弄断了。属于正当防卫吗?因该负什么刑事责任?

如题所述

首先,如果是因为双方纠纷进而引发的打斗,无论谁先动手,都是互殴,要对对方的伤害负责。
其次,如果是无征兆的受到伤害,在他伤害你的时候,你为了防止伤害而进行反击,在反击过程中把对方打伤,正常情况下属正当防卫。但如果是对方已停止侵害,你仍对他进行殴打,这就超出正当防卫的范围,属于故意伤害了,故意伤害的责任要看对方的受伤程度,如果经鉴定属于轻伤以上伤害,要追究刑责。以你描述看,对方骨折能鉴定为轻伤。
最后,就算是有正当防卫情结,还要看防卫的尺度是否适当,如果超出尺度,那么就是防卫过当,要追究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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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01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是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最多罚点钱。
第2个回答  2013-11-01
您反映的情况不是很具体。被打时候还手是正当防卫,弄断对方的手是不是防卫过当就要看对方施加的暴力程度了。如果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如果是防卫过当,一般是故意伤害从轻或者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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