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在部队驻地未婚干部休假规定

如题所述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休假探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落实现役军官休假、探亲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现役军官(以下简称军官)依照本规定享受休假、探亲待遇。

第三条 军官休假、探亲按照服从军队工作需要与兼顾个人愿望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计划管理。

第四条 军官一年内只享受休假或者探亲中的一项。

第五条 军官休假或者探亲的假期不得跨年度累计。军官休假、探亲假期不含国家法定节日的放假时间。

第六条 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不得另行规定其他各类假期。

第七条 国家发布动员会令后,所有休假、探亲的军官应当自动结束假期,立即返回部队。

第二章 休 假

第八条 服现役不满20年或者服役和参加工作不满20年的军官,每年休假20天;服现役满20岁以上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满20年以上的军官,每年休假30天。军队院校毕业或者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军官,从第二年起安排休假。

第九条 在常规动力舰艇上工作的从事飞行工作的军官,每年休假30天。

第十条 军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每年休假40天:
(一)部队驻地不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含本数,下同)地区,但本人常年在上述地区流动执勤的;
(二)在青海海拔3000米以下(不含本数,下同)地区工作的;
(三)在边防一线连队工作的;
(四)战斗部队中常年在有核辐射危险环境下工作的。

第十一条 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军官,服现役不满20年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60天;服现役满20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参加工作满20以上的每年休假70天;服现役满25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满25以上的,每年休假80天。在海拔45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军官,每年假期再增加10天。

第十二条 军官疗养一般应当在休假期间安排。当年疗养过的军官,疗养时间从假期中扣除。

第十三条 军官一般就地休假。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也可以到外地休假。军官及配偶均在西藏地区工作的,每年可以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到西藏以外地区休假。

第十四条 军队院校的军官休假,原则上应当在寒假、暑假期间安排。

第三章 探 亲

第十五条 未婚军官(离异、丧偶军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父母一次,假期30天。已婚军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含配偶为独生子女且与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探望父母,假期20天。军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配偶一次,假期40天。军官与父母、配偶均不在一地生活,在一年内同是符合探望父母及配偶条件的,假期45天。

第十六条 未婚军官符合第十条规定条件之一的,每年探望父母的假期40天。

第十七条 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军官,探亲假期按照第十一条规定的休假假期执行。

第十八条 军官当年内符合探亲条件,探亲假期短于休假假期的,按照休假假期执行。

第十九条 军官探亲假期不含路途往返时间。

第四章 组织与管理

第二十条 各级首长应当把落实军官休假、探亲制度作为关心部属、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每年按照规定安排所属军官休假、探亲。

二十一条 各级政治机关管理军官休假、探亲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部队工作安排和军官实际情况,制定军官休假、探亲计划;
(二)办理军官休假、探亲的审批呈报工作;
(三)检查军官休假、探亲计划执行情况。

第二十二条 军官休假、探亲按照下列规定权限审批:
(一)担任领导职务的营职以上军官和团级以下单位的非领导职务军官,由团级单位的首长批准;
(二)担任领导职务的团级以上军官,副职军官由本级正职首长批准,正职军官由上一级正职首长批准;正大军区职军官由中央军委批准;
( 三)师级以上单位的的非领导职务军官,由其直接首长批准。

第二十三条 军官每年的休假、探亲假期通常应当一次性安排,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也可以分段安排;分段安排不得超过两次,累计天数不得超过规定的假期。

第二十四条 除国家发布动员令和执行作战、抢险救灾、等级战备等任务外,各单位一般不得召回正在休假或者探亲的军官。

第二十五条 军官在休假、探亲期间因工作原因被召回,剩余假期在7天以上的,应当在当年安排补休。

第二十六条 军官因工作原因当年未能安排休假、探亲或者在休假、探亲期间被召回未能安排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人年底的基本工资标准,给予相当未休天数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每半年对军官休假、探亲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于年底前向上级报告

第二十八条 军官休假、探亲乘坐交通工具、中转住宿的标准及相关费用报销,按照总后勤部有关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11-07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休假探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落实现役军官休假、探亲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现役军官(以下简称军官)依照本规定享受休假、探亲待遇。
  第三条 军官休假、探亲按照服从军队工作需要与兼顾个人愿望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计划管理。
  第四条 军官一年内只享受休假或者探亲中的一项。
  第五条 军官休假或者探亲的假期不得跨年度累计。
  军官休假、探亲假期不含国家法定节日的放假时间。
  第六条 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不得另行规定其他各类假期。
  第七条 国家发布动员会令后,所有休假、探亲的军官应当自动结束假期,立即返回部队。
  第二章 休 假
  第八条 服现役不满20年或者服役和参加工作不满20年的军官,每年休假20天;服现役满20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满20年以上的军官,每年休假30天。
  军队院校毕业或者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军官,从第二年起安排休假。
  第九条 在常规动力舰艇上工作的从事飞行工作的军官,每年休假30天。
  第十条 军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每年休假40天:
  (一)部队驻地不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含本数,下同)地区,但本人常年在上述地区流动执勤的;
  (二)在青海海拔3000米以下(不含本数,下同)地区工作的;
  (三)在边防一线连队工作的;
  (四)战斗部队中常年在有核辐射危险环境下工作的。
  第十一条 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军官,服现役不满20年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60天;服现役满20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参加工作满20以上的每年休假70天;服现役满25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满25以上的,每年休假80天。在海拔45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军官,每年假期再增加10天。
  第十二条 军官疗养一般应当在休假期间安排。当年疗养过的军官,疗养时间从假期中扣除。
  第十三条 军官一般就地休假。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也可以到外地休假。
  军官及配偶均在西藏地区工作的,每年可以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到西藏以外地区休假。
  第十四条 军队院校的军官休假,原则上应当在寒假、暑假期间安排。
  第三章 探 亲
  第十五条 未婚军官(离异、丧偶军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父母一次,假期30天。已婚军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含配偶为独生子女且与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探望父母,假期20天。军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配偶一次,假期40天。军官与父母、配偶均不在一地生活,在一年内同是符合探望父母及配偶条件的,假期45天。
  军队院校毕业或者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军官,符合探亲条件的,从第二年起安排探亲。
  第十六条 未婚军官符合第十条规定条件之一的,每年探望父母的假期40天。
  第十七条 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军官,探亲假期按照第十一条规定的休假假期执行。
  第十八条 军官当年内符合探亲条件,探亲假期短于休假假期的,按照休假假期执行。
  第十九条 军官探亲假期不含路途往返时间。
  第四章 组织与管理
  第二十条 各级首长应当把落实军官休假、探亲制度作为关心部属、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每年按照规定安排所属军官休假、探亲。
  第二十一条 各级政治机关管理军官休假、探亲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部队工作安排和军官实际情况,制定军官休假、探亲计划;
  (二)办理军官休假、探亲的审批呈报工作;
  (三)检查军官休假、探亲计划执行情况。
  第二十二条 军官休假、探亲按照下列规定权限审批:
  (一)担任领导职务的营职以上军官和团级以下单位的非领导职务军官,由团级单位的首长批准;
  (二)担任领导职务的团级以上军官,副职军官由本级正职首长批准,正职军官由上一级正职首长批准;正大军区职军官由中央军委批准;
  ( 三)师级以上单位的的非领导职务军官,由其直接首长批准。
  第二十三条 军官每年的休假、探亲假期通常应当一次性安排,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也可以分段安排;分段安排不得超过两次,累计天数不得超过规定的假期。
  第二十四条 除国家发布动员令和执行作战、抢险救灾、等级战备等任务外,各单位一般不得召回正在休假或者探亲的军官。
  第二十五条 军官在休假、探亲期间因工作原因被召回,剩余假期在7天以上的,应当在当年安排补休。
  第二十六条 军官因工作原因当年未能安排休假、探亲或者在休假、探亲期间被召回未能安排补休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人年底的基本工资标准,给予相当未休天数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每半年对军官休假、探亲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于年底前向上级报告第二十八条 军官休假、探亲乘坐交通工具、中转住宿的标准及相关费用报销,按照总后勤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军队文职干部休假、探亲,按照规定执行。
  军队管理的离休、退休干部探亲,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驻香港部队、驻澳门部队进驻特别行政区工作的军官休假、探亲,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军队派驻国外、境外工作的人员和留学生休假、探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军官、文职干部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享受的晚婚假、晚育假、产假、护理假、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警官和文职干部适用本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1987年9月9日中央军委批准、总政治部印发的《关于军队干部休假问题的通知》同时废止。以往其他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相关规定
  军队人员晚婚的假期
  (一)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初婚者为晚婚。
  (二)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三)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军队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
  (四)女军人、女职工符合晚育规定,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除按照规定享受3个月产假外,增加产假90天。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产假的规定执行。男方为军队人员,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夫妻异地居住、享受探亲假的,在女方分娩当年给予护理假15天。
  摘自《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家在部队驻地未婚干部休假规定是什么?
一般就地休假,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到外地休假。第三条 探亲的规定 未婚军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父母一次,假期30天。已婚军官每两年探望父母一次,假期20天。军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配偶一次,假期40天。若军官一年内同时符合探望父母和配偶的条件,假期为45天。在特定条件下工作的军...

军人路途假计算办法
法律分析:按照部队干部假期规定,家在驻地的干部,每年可休20天军官假;家在外地的干部,未婚的每年可休假30天,已婚的每年可休假40天。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休假探亲规定》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落实现役军官休假、探亲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

武警边防部队未婚军官家在驻地的,如何安排探亲休假?
军官与父母、配偶均不在一地生活,在一年内同时符合探望父母及配偶条件的,假期45天。军队院校毕业或者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军官,符合探亲条件的,从第二年起安排探亲。第十六条 未婚军官符合第十条规定条件之一的,每年探望父母的假期40天。第十七条 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军官...

家在部队驻地未婚干部休假规定是什么?
每年休假60天;服现役满20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参加工作满20以上的每年休假70天;服现役满25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满25以上的,每年休假80天。在海拔45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军官,每年假期再增加10天。

部队休假路程计算表
法律分析:按照部队干部假期规定,家在驻地的干部,每年可休20天军官假;家在外地的干部,未婚的每年可休假30天,已婚的每年可休假40天。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官休假探亲规定》第三条 士官按照下列规定享受探亲假:(一)未婚士官(离异、丧偶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一级士官任期内享受...

请问军官是休假制度是怎样的
军官休假分两部分。一未婚 未婚军官享有一个月(30天)的探亲假(即休假)外加路途天数(路途天数根据家庭住址到部队的距离而定)二已婚 已婚军人享有40天(+5天\/两年)的探亲假外加路途天数。其中包括对家属和对父母的探亲天数

部队干部是怎么放假的啊
不一定,根据部队不同休假规定也不同,一般呢,分三种情况,1如果你的家就在部队附近,可以串休,就是每两个星期休一个周六周日;2如果你的家不再部队驻地但是在部队所在地一个省可以休季度假或月假,一般未婚季度假已婚月假,季度假一个季度10天,月假一个月5天;3如果家比较远,那就休年假了,...

关于军官休假的几个问题
如果家在驻地,周三周六可以回家。2、国家法定节假日,通常休息,但不能离开驻地,离开驻地的必须报批。3、未婚军官每年30天探望父母假,不含婚假。4、家里有特殊情况,可以请假一次,一般请假时间为一周,不含路途。5、如部队没有重大任务,每年一次的探亲假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安排。

孩子上军校父母有什么待遇
1:家属享受军属优待,可持入伍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以便落实光荣牌、年底慰问信等待遇。2:按照部队干部假期规定,家在驻地的干部,每年可休20天军官假;家在外地的干部,未婚的每年可休假30天,已婚的每年可休假40天;职(级)别或专业技术够条件后,家属或其本人为独生子女的父母即可办理随军...

我在部队服役,今年是第一年,姐姐结婚我能请假回家么?
不能请假。除非你是已婚干部。具体的要求是这样的:1、义务兵能否享受探亲规定: 义务兵不享受正常探亲规定,如因家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请探亲的,要经团以上单位领导批准才行,其往返车船费可以报销。2、未婚干部探亲休假规定及要求:(1)探望父母的,假期为20天(旅、团以下干部和其他直接带兵的分队干部...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