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学生所借贷款本息必须在毕业后四年内还清。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学生毕业前必须与经办银行重新确认或变更借款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
此项手续办妥后,学校方可办理学生的毕业手续。借款学生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扩展资料: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相关法条:
第五条 高等学校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合同,承诺离开学校后向贷款人提供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承诺贷款逾期一年不还,又未提出展期。
可由贷款人在就学的高等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予以查询。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学生在读期间所在学校的学费与生活费。
第七条 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八年,是否展期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商定。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