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民事调解书过期了,我该怎么办?

关于房子的离婚协议的民事调解书,内容大概: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房子归我妈所有,由于种种情况当时没有把房子过户到我妈的名下,最近去法院办理此事宜法院说已经过了强制执行期了,去询问了一些当地的律师说可以通过起诉要回房子,请问这种方法可行吗

  1、民事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存在过期的说法。
  2、对于生效的民事调解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律强制执行。
  3、超过两年的,如果在两年内曾经向债务人索取过债务的,属于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在向法院提出相关证据后,申请法院立案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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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26
民事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以此为依据起诉。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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