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分有个交通事故 ,当时我是左拐弯看到绿灯一闪一闪想冲过去,由于车速有点快没有停下来,还是闯了红灯,正好撞到了对面一位在机动车道上面的电动车直行也是闯红灯的,事故中对方小腿骨折,到交警队处理事故交警让我认全责说 处理起来快一些,当时也没有考虑太多就走了个简易程序,任了全责,在责任认定书签字了,现在对方提出无理要求,我可以提出更改责任认定吗,???当时路口有摄像探头有我当天的违章记录 作为证据, 现在请求重新做事故认定。。。。。。。。。。。。。。。。已经问过交警说不能更改,我就搞不懂为什么有证据证明也不可以???只怪自己太善良,现在把责任都弄到自己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