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8-24
办理了请假手续的,享有病假工资。
劳动者有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出具的病假单,还应当是用人单位指定医疗机构的病假单,并需要向用人单位提交病假单,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劳动者病假期间,法定医疗期内,因为劳动者并未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可以不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但应当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满6个月称病假工资,6个月之外称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自主确定。
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动部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劳部发〔1994〕479号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