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在公司工作了两年了,因为公司是发展中公司,所以当初也没有和公司签合同,所以就没有买社保等任何东西(我的福利只要工资),现在要离职了,和老板商量过交接完就可以离职的了,但是填完申请表之后,人事部告诉我,这个月工资要等三个月后才发,在职这么久,我当时才知道有这么一条“公司规定”,人事部的同事说,是最近才敲定的公司规定,我反驳说没公布的事情算什么公司规定,她回应说只跟离职的员工公布,还跟我说如果有任何问题不要找她,叫我找老板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