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7。19日,我带儿子从蚌埠到南京玩,儿子他大舅在南京。孩子他妈要我带孩子去他大舅家。我不想与他大舅讲话,就在中午把儿子放在他大舅家玩,然后我就自己在南京市玩去了。后来他大舅打了我几个电话,我懒得理他,就没有接,但发的短信都回了。晚上十一点了,我去接孩子,孩子他大舅和他小舅觉得我把儿子放在他那,自已去玩,做得不对。竟然把我打了一顿!! 当时我没有还手,也没有报警,只是说:小区保安看到了不太好等等。
这件事对我人身没有太大伤害,但心理伤害很重。我不想就这样无缘无故被人打一顿,我想有个说法。 我去接孩子,迟了,我可以道歉,但我不接他的电话,我觉得这是我个人的自由,不须道歉! 我想让儿子他大舅给我道歉后,就可以完事了。但如果儿子他大舅不肯道歉, 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让他给我道歉呢?这个官司要是打,法律会支持我的诉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