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首付时,钱不够,开发商帮忙垫付4万,写借条,约定2016年12月31日前还清(未写利息情况)。

买房首付时,钱不够,开发商帮忙垫付4万,写借条,约定2016年12月31日前还清(未写利息情况)。但是开发商承诺2016年年底交房,至今未交房,也未催缴欠款。如果在交房的时候交清欠款,需要交利息吗?、

欠条上的内容就是法律事实 也是很好的物证凭证 只要不超出双方自愿规定好了的 就有法律效应 你说未交房 这跟欠条的内容没有任何关系 像这种情况 你也别想到时交房时还欠款 而是主动找到当时的负责单位和负责人 把情况沟通好 不然 以后双方就会产生民事和商事纠纷 这样对双方都不好^_^追问

不明白房开商为什么不催缴欠款,未约定利息 的话,以后要怎么算?能解答下吗?

追答

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超出约定时效后 你未履行 不管他来不来催款 责任方都会是你 违反了约定 一个开发商 公司也不小 很多小事也不能准时做到 所以 这还是你主动点好 这样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

追问

如果他们要利息的话。合法吗?

追答

在合法的前提下,可能会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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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03

第2个回答  2017-06-26
估计要吧,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追问

没有约定利息,要的话 具体怎么算?

追答

问下负责人,还有开发商它们是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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