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另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也就是说起诉后,可以先向法院申请让被申请方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前夫不给抚养费,能告他。
远离这种人渣,向法院起诉,用法律手段解决,否则就只能认栽了,除了起诉他没有其他办法。我前夫不给我暂时也不要了,准备孩子18岁之前起诉他,连本带息一块结算。还有更具体些的分享:如果有固定工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探视权拿来说事也不影响抚养费支付。拿法院判决申请执行,他如果失信以后动车都坐不了,飞机也坐不了。
既然渣男撕破了脸,抛妻弃子,那就不值得为他留情面,用法律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是理所应当的。我们的行为,会直接影响到孩子的心理成长。该要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就要理智、果断、坚定地去维护。否则你的软弱,会给孩子参照,他将来也不敢维护自己的权益。女性遇到事,应该不怕事,不懦弱,不失理智。
如果对方职业是公务员、老师、医生等,对道德要求比较高,对方会很“要面子”,那么你就可以告知对方,如不给抚养费,你就会告知=诉其单位领导、同事,让大家都知道他没有责任感,连自己的孩子的死活都不顾,他的前途也许就此没了。对方也许惧怕自己的职业发展会受到不良影响,就会就范。
而已经离婚的,如果对方不给抚养费,自己和孩子的生存都很难,也要看对方有没有能力给抚养费。对方没有能力付得,就放弃吧。或等他有能力给的时候,再追讨。对方明明有能力付,故意不给的,要想各种办法讨要。起诉要求强制执行之外,还可以向妇女儿童保护组织、居委会等政府部门求助。
起诉,请律师都要花钱,而且很费钱,经济能力不够,可以向政府的法律援助部门求助。如果可以讲出令人同情的故事,引起公众媒体的注意,形成病毒式的传播,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那么当事人迫于社会压力就会付抚养费了。面对不给抚养费的前夫,就不应该给他留言面,该告他还是要告的,不然自己带孩子怎么生活。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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