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学生没听课体罚全班侵犯了学生什么权力

如题所述

学生的受教育权受到侵害
受教育是每一个公民基本的权利,《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2、4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国家、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学生的受教育权,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还有许多的因违犯校规、班规或劳动纪律,被教师逐出教室,罚站或以劳代学等不让学生进入课堂听讲的行为,剥夺了这些学生在教室听课的机会,致使他们不能享有和其他学生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其实质就是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此外,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无论是体罚或者是变相体罚学生,都违犯了相应的教育法律法规,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望采纳,谢谢!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6-02
一个老鼠屎端了一锅汤。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