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7-29
一般来说,在第37天检察院才会作出批捕或者不批捕决定,然后公安机关可以在次日对其宣布逮捕。在逮捕后可以通过邮寄等方式通知家属,而邮寄是以邮戳为准的,所以说慢慢等吧
第2个回答 2010-07-29
说用法律武器维护你自己,你信吗? 执法者都不用法律呢,想得开,特种部队就这么熬出来的,没给你上刑你就得谢谢他们了。熬出来了就学学人家史泰龙越狱吧。
第3个回答 2010-07-29
拘留本来就没有逮捕证,最多是个拘留决定书。
第4个回答 2015-08-21
刑事拘留已38天,没有批准逮捕已经超期拘押,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可以向单位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即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