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7-29
这个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你要想清楚了,因为他是你父亲。
如果真的是没有情谊了,你年满18岁后在法律上来说他可以不给你任何费用,你没必要断绝关系,而且在民法民诉中都没这种概念。如果今后他影响到你了,你可以诉讼就ok了。
第2个回答 2010-07-29
父子关系不可以断绝,任何协议也是无效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法律上没有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说法,即使你和他签定协议双方相互不负任何义务(抚养和赡养),那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是无效的,这样的协议是否属于违背公序良俗,要看法院怎么认定了。
不过签定这样一个协议,也许对你父亲心理上也有一定的约束力。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7-29
血缘关系是不可能通过通过协议断绝的。但你父亲没有尽到他应尽的抚养你的义务,在法定诉讼时效内你可以向他行使追索权。一般来说,抚养费的数额不超过支付人月收入的40%,一直支付到被抚养人成年为止,鉴于你已经年满十八岁,法庭可能不会支持你要求十八岁以后的抚养费,但之前他拖欠的,可以要求支付。父母离异不影响父母与子女的法律关系。你也不可能通过协议与他断绝关系。将来他老了,如果没有生活来源,还可以要求你承担赡养义务,而且他和你之间互为法定继承人,将来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们还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