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家病逝的人,怎样开死亡证明?需要什么手续?劳动局用!谢谢!

如题所述

在家病逝的需要死亡人家属到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申报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开具死亡证明。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扩展资料:

死亡证明有些要找医疗机构开

一家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如何证明“我妈是我妈”?这类“烦心事”,今后有了解决之策。根据公安部等12部门近日联合出台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自2016年9月1日起,派出所将不再开具户口迁移情况等数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数类事项由派出所视情予以开具,而居民死亡证明、养老金资格认证等数类证明将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具。

对于公安机关职能之外的证明,《意见》指定了负责部门并明确了办理方法。例如,《意见》规定,需证明当事人正常死亡或者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非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因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需核实新生儿未申报出生登记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向公安部门核查。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需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由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到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者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认证手续。

此外,《意见》还对被拐儿童身份证明、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非正常死亡证明等证明的开具作出了规定。

参考资料:人民网-死亡证明有些要找医疗机构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死亡证明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9-10
可到社区可以开证明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死亡证明由这几种方式来取得,需要先申请,然后相关单位给办理。

    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

    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

    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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