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朋友A,刚考进一家事业单位,才工作一天就想放弃了。问他原因:
原来,当初在招考的时候,人社局的招考公告里写的招考单位是:建设局的下属事业单位质安办,但去局里报到的第一天却被告知,实际用人部门是局里的谠政办。原来,局里只是占用质安办的一个编制,因为质安办空编还有很多,实际是为谠政办招人。
朋友A感觉是被坑了,当天就决定放弃录用。但人事部门却告知:现在已进入试用期,不能无故放弃,如果无故放弃,将被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今后五年内不能再参加任何事业单位考试。
朋友A不服,明明是单位招考信息和实际用人部门不一致,发布招考信息的时候又不详细说明,误导了自己。怎么能说自己不诚信呢?朋友甚至想打官司。
求问:朋友A能放弃吗?如果打官司能打赢吗?放弃了还有什么影响?
现在已经进入试用期了,估计也已经公示了吧!但主要问题是单位招考信息和实际用人部门不一致,发布招考信息的时候又不详细说明,误导了我朋友。这个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