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7月初毕业的,毕业之前我已经和一个企业签订了毕业生就业的三方协议,而这个企业是在8月份报到,毕业的时候(7月初)我的档案已经寄到该企业;另外在7月初毕业领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第二天,我报考了某事业单位,经过一个月的笔试复试,现在已经通过了笔试和复试准备体检和政审,并且在7月底同原来的企业毁约了,但是我的档案暂时还留在原来的企业,现在我想问几个相关的问题:
1.我算是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事业单位的吗?如果是,事业单位要进行政审的时候是不是要去学校调档来审查?那我是不是该把档案调回学校?
2。我同原企业已经走了毁约程序了,现在能叫企业无条件(请注意,一定是无条件的)把我的档案打回原学校吗(这是问题的关键)?但是我问学校了,他们说毕业了就与学校无关了,不能打回去,不知道学校是不是怕学生档案打回学校会影响该学校的就业率,所以才这么说的。那假如叫原企业强行把档案寄回学校,学校是不是必须接收?
3。如果企业无条件把我的档案打回原学校,这个能不能实现,还是说必须要求学校开一个证明来接收档案?
4.不知道我算是以什么身份报考事业单位的,我报考的事业单位是否能到原来的企业调档查看呢?我主要担心的问题就是:我本来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事业单位的,但是等事业单位调档的时候却发现我的档案在某企业(这里假设我的档案没有调回学校),从而否认我报考该单位的身份的合格性,或者以某些借口拒绝录用!
请各位能对我提出的问题给予详细的解答,感激不尽!回答好了,我追加100点!
下面列出此次招聘简章中的一些详细问题:
招聘范围: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所有人员。
招聘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XXXXXXXXXXXXXX事业;具有履职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身体健康;符合各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
报名资格:详见《XXXX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计划表在此不方便列出,见谅!计划表中只是对报考的学历、专业、年龄进行了限制。
参考资料:中公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