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指教一下:
如:我公司是
一.7月放6月份的工资7400元(包括:代缴个人社保484.80元.代缴个人所得税106.84元)
二.7月份交当月的社保(公司)806.40元.(个人)484.80元
三.7月份交6月份的个人所得税:106.84元,
我想请教一下,我应该如何计提和发放工资.代扣个人社保.个人所得税应如何做分录,扣社保和扣个人所得税时又如何做分录,请详细点将数据也列出来,谢谢
补充一下:7月份发放6月份的工资时,扣减6月份的社保,因为社保是7月份交7月份的,而公司是7月份先帮员工垫付,下个月出工资时才减的,那分录是怎样做的?
我的分录是这样的,可以吗?
1.计提 (这里的7400包括了实发工资6808.36元,代扣个人所得税:106.84元.代扣个人社保:484.80元)
借:管理费用 7400
贷:应付工资 7400
2.发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7400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106.84
其他应收款---代扣社保个人部分 484.80
现金 6808.36
3.交当月的社保时:
借:管理费用-----社保(公司) 806.40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 484.80
贷:现金 1291.20
4.交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106.84
贷:现金 106.84
注:我用其他应收款科目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