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贵公司想隐瞒收入的,这个怎么做,已经有人代为回答。
【第二种】贵公司财务相当规范,所有收入和成本都要翔实的入帐,并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者小规模纳税人资格的。因为材料由对方提供,贵公司只是帮助加工,这样的情况下,即使不开具加工费发票也已经达成了委托加工业务的实质。帐务处理如下所示:
1、收到材料时,
借: 委托加工物资
贷: 应收帐款-某客户
2、加工完成时,(注这里有可能分成好几个步骤或分录)
借: 生产成本
贷: 制造费用
贷: 委托加工物资
3、入库时,
借: 库存商品-委托加工完工商品
贷:生产成本
4、委托加工完工商品交付给委托方,
借: 应收帐款-某客户
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 主营业务收入-委托加工收入
5、结转委托加工业务的成本,
借: 主营业务成本-委托加工
贷: 库存商品-委托加工完工商品
6、收到客户支付的加工费,
借: 银行存款(或“应收票据”或“现金”)
贷: 应收帐款-某客户
会计处理完后,于月底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时,应在申报表中的现金销售单元格中进行填列,申报表中的收入金额应与会计帐上的一致。如果不存在什么不可抗拒的原因,建议采用第二种方案进行帐务处理,毕竟按照法定的程序来处理业务,不仅是对自己负责的表现,也是对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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