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刚在网上搜索到您曾经的回答。所以想请教一下:我也是去年底被确诊强直性脊柱炎的。公司跟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已过了医疗期,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还未出来。等20天后结果出来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公司以“结果没有说明几等级”为由不支付医疗补助金,我该怎么办?劳保局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患病还可以有医疗补助金这回事!!主要是当初我不该同意协商解除合同的,因为当时还在医院住院,事假假期只到6月30日且之后没办法请假(人资说他们很难做,都是为公司打工的,要我体谅)。公司又说7月1号还不能上班,就当旷工处理。无奈只有听他们人资的。现在的问题是他们不承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需要支付医疗补助金。而我又已经签了解约,也没办法去找。我问了劳保社保他们却都说 不清楚。哎。。真是投诉无门啊。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恰巧看到一个类似问题,就请您帮指点一二吧。。感激。。。。
不是工伤,也不是普通病。这个病是没有办法治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