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为孩子母亲办理户口。
可以为孩子办理出生证并申报户口,当事人应带上子女及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等,先办理亲子鉴定,再领取出生证,之后到所在公安局申报户口。
根据规定,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的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若其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十五条:“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因 越南媳妇不具备申请加入中国国籍的条件,所以不可向当地市、县公安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