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句翻译
基初莅职,披检格条,多是权时,不为久长。
(郎基刚开始任职的时候,翻阅禁令条款,发现多是临时性的,不是长久性的。)
二、来源原文(节选自《北史﹒郎基传》)
郎基字世业,中山新市人也。
基身长八尺,美须髯,泛涉坟籍,尤长吏事。
齐天保四年,除海西镇将。
遇东方白额称乱淮南,州郡皆从逆。
梁将吴明彻围海西,基固守,乃至削木为剪,剪纸为羽。
围解还朝,仆射杨愔迎劳之曰:“卿本文吏,遂有武略,削木翦纸,皆无故事,班、墨之思,何以相过。”
御史中丞毕义云引为侍御史。
赵州刺史尉粲,文宣外弟;扬州刺史郭元贞,杨愔妹夫:基不惮权威,并劾其赃罪。
皇建初,除郑州长史。
西界与周接境,因侯景背叛,其东西分隔,士人仍缘姻旧,私相贸易。
而禁格严重,犯者非一。
基初莅职,披检格条,多是权时,不为久长。
州郡因循,失于请献,致密钢久施,得罪者众。
遂条件申台省,仍以情量事科处,自非极刑,一皆释放。
积年留滞,案状胶加,数日之中,剖判咸尽。
寻而台省报下,并允基所陈。
条纲既疏,狱讼清静。
基性清慎,无所营求,尝语人云:''任官之所,木枕亦不须作,况重于此乎?"
唯颇令人写书。
潘子义曾遗之书云:"在官写书亦是风流罪过"。
基答云:“观过知仁,斯亦可矣。”
卒于官,赠骠骑大将军、和州刺史。谥曰惠。
柩将还,远近赴送,莫不攀辕悲哭,哀不自胜。
初,基任瀛州骑兵时,陈元康为司马,毕义云为属,与基并有声誉,为刺史元嶷所目:“三贤俱有当世才,后来皆当远至。唯郎骑兵任真过甚,恐不足自达。”
陈、毕后并贵显,而基位止郡守。
三、古文原文翻译
郎基,字世业,是中山新市人。
郎基身高八尺,长着浓密的胡须,广泛涉猎典籍,特别擅长官场事务。
齐天保四年,任命为海西镇将。遇上东方白额在淮南举兵作乱,地方州郡都参与叛逆。
梁将领吴明彻包围海西,郎基坚守,甚至削木做箭,剪纸做箭羽。
包围解除回到朝廷,仆射杨愔迎接慰劳他说:“你本是文官,后来竟然懂军事谋略,削木做箭,剪纸做箭羽,都是没有先例的,鲁班、墨子的巧思,哪里超得过你。”
御史中丞毕义云推荐他任侍御史。
赵州刺史尉粲,是文宣帝的表弟;扬州刺史郭元贞,是杨愔的妹夫。郎基不畏权势,将他们都弹劾,说他们犯有贪赃罪行。
皇建初年,任命为郑州长史。
西界与周接境,因为侯景背叛,辖境分隔为东西两部分,士大夫依然通过姻亲故旧关系,私下相互进行贸易。
而禁令又很严重,因此犯禁者不在少数。
郎基任职之初,翻阅禁令条款,发现多是临时性的,不是长久性的。
而州郡官吏因循守旧,没有请示审议条款取舍,致使烦琐苛刻的法令长久施行,获罪的人很多。
(朗基)于是逐条逐件向尚书省申报,仍旧根据实际情况量刑处罚,如果不是死刑,一律释放。
因多年积留,案情纠缠不清的一些案件,郎基在几天之内,就全部分析辨别清楚了。
紧接着尚书省回文下达,完全同意郎基的请求。
禁令条文减少后,讼案也减少了,公堂清静了。
郎基生性清廉谨慎,不经营财产,曾对人说:“做官的地方,木枕头也不能制作,何况比木枕头更重大的事呢?”
只是很喜欢叫人写书。
潘子义曾经写信对他说:“做官时写书,也是高雅的过失。”
郎基回信说:“看到过失而知道了仁义,这样也可以了。”
死在任所,追赠骠骑大将军、和州刺史,谥号为惠。
灵柩要运回时,远近的人都赶来送行,无不攀住车辕痛哭,极度悲哀。
当初,郎基任瀛州骑兵时,陈元康任司马,毕义云做属官,与郎基同有好名声,被刺史元嶷关注评议:“三贤都是当代的才子,今后都应前程远大。唯有郎骑兵过于听任自然,恐怕不足使自身显贵。”
陈、毕二人后来都高贵显达,而郎基的职位止于郡守。
北史基本信息:
《北史》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
基任职之初,翻捡格条,大多是暂时,不做长久。
迎劳郎基
扩展资料:
《北史》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
基本信息
《北史》一百卷,其中本纪十二卷,列传八十八卷。记述北朝从公元386年到618年,魏、齐(包括东魏)、周(包括西魏)、隋四个封建政权共二百三十三年的历史。
《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
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
作者李延寿,唐初相州今河南安阳人,曾任史官,参与修撰隋书、晋书。
在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
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
把《南史》《北史》作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来读,一则有益于了解整个南朝和整个北朝历史发展的脉络,有助于我们从总体上去认识和思考南北朝时期的历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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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初莅职,披检格条,多是权时,不为久长。(郎基刚开始任职的时候,翻阅禁令条款,发现多是临时性的,不是长久性的。)二、来源原文(节选自《北史﹒郎基传》)郎基字世业,中山新市人也。基身长八尺,美须髯,泛涉坟籍,尤长吏事。齐天保四年,除海西镇将。遇东方白额称乱淮南,州郡皆从逆。
《北史》卷五十五 列传第四十三(5)
基初莅职,披检格条,多是权时,不为久长。州郡因循,失于请谳,致密纲久放,得罪者众。遂条件申台省,仍以情量事科处,自非极刑,一皆决放。积年留滞,案状胶加,数日之中,剖判咸尽。寻而台省报下,并允基所陈。条纲既疏,狱讼清静。基性清慎,无所营求,尝语人云:"任官之所,木枕亦不须作,况重于此乎?
格条是什么意思
法令条文。《北史·郎基传》:“ 基 初莅职,披检格条,多是权时,不为久长。”《旧唐书·王播传》:“时天下多故,法寺议讞,科条繁杂。 播 备举前后格条,置之座右,凡有详决,疾速如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