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我五万块钱,四年了,这四年间,我多次去催要,一直没还,起诉超过时限了吗

如题所述

有欠条和银行转帐单,但欠条没写还钱曰期,到6月3日是4年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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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30
首先想问一下有写借条吗?
第2个回答  2019-03-30
民事债务纠纷存在诉讼时效问题。债务必须在一定时期内行使,超过这个期间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了。具体而言就是你将该债务纠纷起诉到法院,如果对方提出该债务已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法院将驳回你的诉讼请求。
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为了催使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以避免民事法律关系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另一方面是为了避免因时间过长造成搜集证据的困难和影响法院的正确处理。
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二年(对方最后一次承诺偿还债务,或者债务到期时开始起算)。
过了诉讼时效并不代表债务消失,你仍可以向对方求偿,对方如果再次承诺偿还,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但需要有证据证明对方承诺偿还债务)。
此外,如果你起诉到法院,对方应诉,且未提出已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法院将视其承诺偿还债务,受理审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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