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告人家 你自己愿意的 除非他跟你领证了 告他重婚罪
不能!你又没有和他领证,他只是跟你一起了,你自愿的话就告不了他
不能当小三,太痛苦,而且容易失去青春和爱情
你好,说句不好听的
你在他心里什么也不算的
他都结婚了,找跟你在一起
只是跟你玩玩而已
远离已婚男吧,不要浪费时间和青春
近亲不能结婚,孩纸请慎重
恩,是呀。这是他说的。
但是真的么。
这要看时间来检验了。
这个你不要过分在意,梦境里一切多可能出现的,不要因为梦见什么就去瞎想
他不喜欢我,为什么还和我在一起 --- 가는 나를 좋아하지 않으며 왜 나하고 같이있어 ?
关键是你和他没有领取结婚证,你很难获取他欺骗你的证据,如果起诉他,法院应该会支持判他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
是谁提的分手呢?
是他的话你又何必再去作践自己
因为他已经不爱你了,否则就不会提分手
要是你自己的话,
多想下当初为何要分手吧
想明白了还是放不下就再去找他。。。
他有婚姻 还和我在一起 怎么告他
他没离婚又和我在一起.我能告他吗? 不能!你又没有和他领证,他只是跟你一起了,你自愿的话就告不了他 我已婚了,男上司也己婚了,我喜欢和他在一起,他有空也喜欢和我在一起,怎么办 不能当小三,太痛苦,而且容易失去青春和爱情 他结婚了还和我在一起,我想知道我在他心里算什么 你好...
...夫妻名义生活四年多,现在我发现他结婚还有两个孩子我怎么告他...
如果有的话你可以去法庭告他重婚罪,告他欺骗罪。如果没有的话,他与你只是非法同居而已。你也要承担不察之责的。这种状况真的让人很郁闷也很气愤。你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去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有没有胜诉的可能。还有,以后千万千万要眼睛擦擦亮,千万千万不要再被这种渣男骗了。
前男友结婚了还来找我,我该怎么拒绝他
他已经结婚了还来找你,那就说明他是个彻头彻尾的渣男。这种一脚踏两船的人要有多远离多远,最好一辈子都不要发生任何瓜葛。因为他这种人品迟早会出事的,到时候他的老婆肯定会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而你跟他联系的太过密切到时就会无端的受到诽谤,所以面对这样的渣男,一定要能离多远离多远。拒绝的...
...女方为他怀过三个孩子,造成女方身体上很大的伤害,可以告他吗...
这种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还未与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时,再与他人结婚,从而构成重婚。这里即包括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未登记却与他人以夫妻相待,同居生活在一起而形成的事实婚姻。重婚不仅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行为,而且也是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明知道他有老婆还和他在一起怎么办
所谓的明知他人有家庭有配偶还与其同居这一点在法律上是很难确定的,而法律原则又不能要求小三自证其罪,所以配偶也只能通过追偿夫妻共同财产,避免财产损失,在离婚时有证据证明对方过错的情况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婚姻法中并没有关于“小三破坏家庭要赔偿原配精神...
他都结婚了还纠缠我,我该怎么办?
你应该趁早远离他。他已经结婚了,还在外面找别的女人,说明他不是一个专一的人,就算你跟他在一起了,他以后也可能会找其他人。而且你跟他在一起还会落一个破坏他人婚姻的名声。这对你来说百害而无一利。如果他持续纠缠你,你也可以告诉他的妻子或者报警来解决。
他知道他是事实婚姻但是还和我结婚
一、如果所述属实,他知道他是事实婚姻但是还和我结婚,你与他双方都构成重婚罪!《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你说的事实婚姻,可能并不成立。(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出台后,男女双方的同居...
老公和我结婚后,还跑去和别人约会.我可以上法院告他吗?
不过如果是离婚那就可以到法院告诉,并可以通过婚姻法的规定,有过错的一方在财产分割上补偿无过错一方,获取更多的财产。这种道德上的问题,一般都会有解决之道,但也要因人而异,以共同财产作为威胁也是一种手段,还有就是做好自己,努力挽救,如果你丈夫实在无法回头那么你可以离婚。
我老婆出轨找了个男的那男的明知道她有家庭还和她在一起可以起诉...
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 第一阶段: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 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 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
老公出轨而且已经有了孩子我该怎么样告他?
你好,按照你的描述来看。要是你们的婚姻已经走到尽头。没有挽回的概率。对方很过分你应该收集有力证据,然后去法院上诉。当然,这件事情,应该要按实际情况而言,比较好一些。要是你们能沟通协商解决,那是最好的。你要是有有力证据。去法院告他还是可以的。要是没有有力证据,那可能不利于事情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