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被朋友借走,逾期不还,用法律如何解决

我有四张信用卡被朋友借走,(当场开通后被借走,承诺年底将卡全部还清并将卡归还给我,而且不让我信誉受损,并且有字据和签名),拆东补西的,两年内都有按时还款,可现在有银行打电话说,逾期三个月都未曾还款,找他他就说没钱还,我可采取怎样的法律途径向他要回。
对法律不太懂,可否请教我该怎样一步一步的去做呢?

你好,这个的话。
如果被拉黑也不怕的。
借助《西安科梵信用服物有限公司》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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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匡一师:一作住一师,人名不详。
2. 无事:无端。远公,对东晋名僧慧远的敬称,这里指匡一师。
3.远公:即东晋庐山东林寺高僧惠远(一作慧远),是净土宗的初祖。③ 钟晓,晓钟。西峰,指匡一师所住的山。
4. 寒灯晦(暗):是一个持续的状态。
5.雪满松(明):是一个耀眼的瞬间。住一师是一个僧人。
诗中用“远公”来代称住一师,可见住一师绝非平庸之辈,亦见诗人仰慕之情。
无端而别,更使人怅恨。每天拂晓,宫中和各佛寺的钟声一齐长鸣,声震全城。
诗人由帝城的晓钟,联想到住一师所在的西峰佛寺的晓钟,
于是自然而然地想起相别经年的友人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2-09
你的问题跟我一样,我们都是受害者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1

1、先把卡挂失,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但是起诉要有证据证明信用卡是你朋友刷的。

2、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信用卡仅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其帐户。

3、第六十七条 持卡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其帐户的,除责令其纠正外,对其按帐户出租、转借发生的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l千元罚款,并没收其非法所得。

4、刑法信用卡诈骗罪: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5、首先,你是信用卡的合法持有人,与发卡银行签有合同,如果用你的卡消费,并且持有人是合法持有(经你同意的借用,不是盗窃或其它非法获的)、商家尽了必要的审查义务,如果银行追债,产生的债务由你先行承担。

6、其次,你与朋友之间的约定,是另外一个合同,你的行为违反信用卡相关的管理规定,因此产生的责任将由你承担。你与朋友之间的约定只对你们之间有效,你可以字据为证据,要求朋友偿还,或起诉对方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1、信用卡逾期还款后果一

(1)承担高额罚息信用卡违约后,通常涉及到的罚息费用为循环利息费用和滞纳金。循环信用实质是一种按日计息的小额、无担保贷款,如果在最后还款日未全额还款,在下期对账单上,则会产生循环信用利息,且需要从消费入账日起计算利息。

(2)除了工行一家实行余额罚息外,其他12家银行仍实行全额罚息。全额罚息是指即使客户偿还了部分款项,但在计算罚息时不扣除偿还部分,利息费用通常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

(3)此外有的银行规定,记账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拖欠时间越久,罚息越高。

(4)举例来说,假设李小姐账单日是每月10日,最后还款日为28日,6月11日消费了1万元,到了7月28日,李小姐资金出现紧张,便先还了最低还款额1000元,那么在8月10日账单上的循环利息费用为:10000元×0.5‰×(7月28日~6月11日)+(10000元~1000元)×0.5‰×(8月10日~7月28日)=293.5元。

(5)若持卡人连最低还款额都没还清,除了循环利息费用,还会产生滞纳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清部分的5%计算。假如李小姐只还了500元,则滞纳金费用为(1000元~500元)×5%=25元。这种情况下的循环利息费用将升至296.75元,该月李小姐的罚息合计321.75元。

2、信用卡逾期还款后果二

(1)造成法律纠纷信用卡暴力催收成为热门话题,不少银行信用卡中心将信用卡还款催收外包给一些所谓的“讨债公司”,这些公司良莠不齐,催债手段比较粗暴,给客户带来很大困扰。

(2)不止如此,违约客户还可能面临法律上的纠纷。按照《刑法》规定,对恶意透支信用卡5000元以上,银行经三个月催收未还,情节严重者,还可能因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3)对于违约客户来说,进入司法程序后,不仅给自己名声带来影响,还会损失更多的成本,除了要缴清欠款外,还要承担诉讼费用,可谓雪上加霜。

3、信用卡逾期还款后果三

(1)在全国征信系统中留下“信用污点”2006年央行组建了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只要是在银行办过卡、贷过款,都会自动在该系统中生成一份属于自己的“信用报告”,这个报告中的“污点”不容忽视,它会影响到申请各类贷款、上保险、求职、海外留学等,不良记录在国外一般保留7年。

(2)在2012年11月,央行新版个人信用报告已经上线,2009年10月以前的信用卡、贷款逾期均不再展示,且此后逾期记录留存的时间为5年。此举意味着市民的逾期负面记录不再伴随终身,若能持续5年按时足额还款,可还回信用清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信用卡逾期还款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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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4

先把卡挂失,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但是起诉要有证据证明信用卡是你朋友刷的。

1.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信用卡仅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其帐户。

2.第六十七条 持卡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及其帐户的,除责令其纠正外,对其按帐户出租、转借发生的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l千元罚款,并没收其非法所得。

3.刑法信用卡诈骗罪: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拓展资料:

信用卡还款是指当持卡人的信用卡消费到达最后还款日期时,为了确保持卡人良好的信用记录,而将账单消费资金返还给银行。

信用卡逾期并不是说过了最后还款日不还,而是指到了下个月账单日不还才算逾期。逾期不还款会影响征信和产生违约金、利息,严重的会被法院起诉、坐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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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4

    首先,你是信用卡的合法持有人,与发卡银行签有合同。
    如果用你的卡消费,并且持有人是合法持有(经你同意的借用,不是盗窃或其它非法获的)、商家尽了必要的审查义务,如果银行追债,产生的债务由你先行承担。

    其次,你与朋友之间的约定,是另外一个合同。
    你的行为违反信用卡相关的管理规定,因此产生的责任将由你承担。你与朋友之间的约定只对你们之间有效,你可以字据为证据,要求朋友偿还,或起诉对方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信用卡通常仅限于持卡人本人使用,外借给他人使用一般是违反使用合同的。

信用卡销卡前,账户余额必须清零,销卡在申请提出后的45天内完成销卡的全部流程

参考资料:信用卡借给别人用,别人不还款,该怎么处理?-法律咨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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