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代征绿地”和“代征规划道路用地”

政府出售用地时,其中的用地面积往往会包括“代征绿地”和“代征规划道路用地”,这是什么概念,为什么要“代征”?为什么不把要“代征”的的绿地和道路用地剔除在用地面积之外,把剩下的用地出售不就行了?为什么要把这一类市政用地灌以“代征”的名目?
To 找到根基的北漂:
为何说“双赢”呢,好像只有政府“赢”吧,这样不是把市政建设的“包袱”转嫁给开发商吗,难道政府对于这类开发商代建市政绿化或道路的情况没有任何补偿吗?

代征绿地和代征规划道路用地是指该项目建设用地中,包含了社会公共绿化和公共道路,需要由此土地的开发者实现绿化或建设道路。

代征因为将绿化和道路的建设结合到了项目建设中去,一则给开发商提供一个建设良好周边环境的机会,二则借开发商的手,快速实现地区的绿化条件和道路条件完善,减少政府包袱。应该说是个双赢的局面。

代征绿化是比较多的,代征道路很少,通常只在比较大的地块中出现。因为道路建设的成本比较高,小地块如果再修段路的话,开发商就不干了。

政府代征绿地和代征道路的时候,整个宗地的价格会比较,或者在税费方面给予开发商一定的优惠,或者在付款条件上给予方便,对开发商来说,可以获得一定利润,至少是平手。

但是,由于开发商自己解决周边绿化和道路建设,那么社区周边的环境会和社区建设同时到位,对项目销售有促进作用,这个是开发商赢的地方。

对于政府来讲,虽然土地出让金是很大的财政收入来源,但进入政府后,需要经过一系列审批、分配、使用流程,真正能用于市政建设的就不多了,而且时间很难保证。

如果开发商完成市政的绿化和道路建设,对政府来讲快速实现了区域的市政成熟,体现了政府政绩,这个是政府赢的地方。至于你说的补偿,肯定是有的,只是多少和形式的问题,要由开发商和政府单独谈。

扩展资料

根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代征地是指城市建设工程沿道路、铁路、河道、绿化带等公共用地安排建设的,建设单位按照北京市有关法规。

规章的规定代征的公共用地。代征地中的“代征”两个字是广义上的“代征”,不仅包含着“代征用”,而且还包含着“代拆迁”,指的是代征用、代拆迁等。

代征地的由来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提出用地申请,国家根据项目需要无偿划拨,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

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由于往往有公共用地也同时需要征用,政府多采取以项目代征用的方式把这部分费用分摊在建设项目上,这在当时经济体制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企业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资产是国家的,国家拿国家的钱代征城市公共用地,企业无可厚非。

但是在目前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投资主体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非国有经济投资主体大量出现,特别是国家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后,若仍沿袭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规定不变,由项目建设单位承担代征地费用,已暴露出较多问题,引发了人们对代征地问题的极大关注。

各个建设项目的代征地比例不一,代征地的费用差别较大,代征地的规划用途不同,对建设项目的影响也不一样。如果对代征地问题不做区别地对待,对建设单位显然是不公平的。

尤其是目前中国已成功地加入世贸组织,各项政策规定也逐步与国际接轨,如果仍单纯地依据过去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惯例指导.管理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设项目,势必会减弱准备前来投资的外国企业和个人的信心,不利于北京市经济发展和形成有序的市场竞争。

从纯粹的市场角度讲,如果项目在规划用途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发生了转让,那么这表明代征地作为项目取得的一个条件,开发企业在决定接受该项目时,就已经接受了该代征地。

另外,项目在前期策划或可研阶段征求规划意见时,代征地已经明确,开发企业决定继续开发该项目,说明项目有规划代征地,开发企业也能够接受。

换句话说,开发企业看好该项目的未来开发收益,它能够承受代征地费用作为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时这一额外的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代征用地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4-15

代征绿地指城市规划行政部门确定范围,由建设单位代替城市政府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或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手续,并负责拆迁现状地上物、安置现状居民和单位后,交由市、区园林绿化行政部门进行管理(包括公园绿地、河湖绿地、文物绿地、绿化隔离区绿地、交通防护绿地等)的规划城市公共绿地。

代征道路用地是暂未进行道路建设的规划用地,可先进行简单硬化或用作临时道路应急保障备勤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在代征道路用地范围内擅自搭建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建筑,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代征道路用地内搞加工厂、开办旅馆等。

代征绿地和代征规划道路用地是指该项目建设用地中,包含了社会公共绿化和公共道路,需要由此土地的开发者实现绿化或建设道路。城市代征绿地是城市绿化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代征因为将绿化和道路的建设结合到了项目建设中去,一则给开发商提供一个建设良好周边环境的机会,二则借开发商的手,快速实现地区的绿化条件和道路条件完善,减少政府包袱。应该说是个双赢的局面。代征绿化是比较多的,代征道路很少,通常只在比较大的地块中出现。因为道路建设的成本比较高,小地块如果再修段路的话,开发商就不干了。

扩展资料:

政府代征绿地和代征道路的时候,整个宗地的价格会比较便宜,或者在税费方面给予开发商一定的优惠,或者在付款条件上给予方便,对开发商来说,可以获得一定利润,至少是平手。由于开发商自己解决周边绿化和道路建设,那么社区周边的环境会和社区建设同时到位,对项目销售有促进作用,这个是开发商赢的地方。

代征绿化用地由城市规划行政部门确定范围,由建设单位代替城市政府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或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手续,并负责拆迁现状地上物、安置现状居民和单位后,交由市、区园林绿化行政部门进行管理(包括公园绿地、河湖绿地、文物绿地、绿化隔离区绿地、交通防护绿地等)的规划城市公共绿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代征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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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代征绿地和代征规划道路用地是指该项目建设用地中,包含了社会公共绿化和公共道路,需要由此土地的开发者实现绿化或建设道路。

代征因为将绿化和道路的建设结合到了项目建设中去,一则给开发商提供一个建设良好周边环境的机会,二则借开发商的手,快速实现地区的绿化条件和道路条件完善,减少政府包袱。应该说是个双赢的局面。

代征绿化是比较多的,代征道路很少,通常只在比较大的地块中出现。因为道路建设的成本比较高,小地块如果再修段路的话,开发商就不干了。

政府代征绿地和代征道路的时候,整个宗地的价格会比较便宜,或者在税费方面给予开发商一定的优惠,或者在付款条件上给予方便,对开发商来说,可以获得一定利润,至少是平手。但是,由于开发商自己解决周边绿化和道路建设,那么社区周边的环境会和社区建设同时到位,对项目销售有促进作用,这个是开发商赢的地方。
对于政府来讲,虽然土地出让金是很大的财政收入来源,但进入政府后,需要经过一系列审批、分配、使用流程,真正能用于市政建设的就不多了,而且时间很难保证。如果开发商完成市政的绿化和道路建设,对政府来讲快速实现了区域的市政成熟,体现了政府政绩,这个是政府赢的地方。
至于你说的补偿,肯定是有的,只是多少和形式的问题,要由开发商和政府单独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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