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离婚七年了,离婚协议书上写的一月给三百块生活费,七年没有给,现在我和妈妈生活陷入困境。

我该怎么办
我15岁 有一个哥哥 哥哥跟着爸爸 妈妈感觉爸爸没有钱 她说就算起诉他 他没有钱 坐牢也没用

  如果离婚后一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可以重新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同时根据情况,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用。根据《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也就是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先确定的孩子抚养费的前提条件可能会发生很大变化,如物价上涨,生活、学习费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以及父母经济能力改变等,都可能导致子女所需实际费用的增加。在这个时候,是否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就可以会根据以上情形来判断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12-28
这个很简单,你可以和妈妈向他要一次,如果他拒不给付,你就用妈妈的名义(如果你满18周岁以自己的名义也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将这7年的生活费以及利息一次性算好,要求赔偿,有离婚协议,这种案子很好判,简易程序即可,前后也用不了一个月。从文中可以看出你和妈妈很困难,这种情况下,你爸爸的不作为是很不应该的,所以,不要有顾虑,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至于诉状以及利息计算什么的,建议你在当地找到个律所,让律师写一个,将你家的困境说说,相信律师会减免费用的。
如果爸爸真的也是非常困难,那就只能在村委会(或居委会)开个贫困证明,找找当地民政部门,也可以找老师、校长,或者学校团支部,发动社会捐助,当然,你自己要努力学习,将来回报社会。
第2个回答  2015-12-28
只能去法院寻求帮助了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