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的教育义务,是否能得到法律保护。

我堂妹下学期读大二,但家庭原因,因为母亲早年去世,父亲再婚后又产下一女,家庭经济状况较差,所以其后妈以家庭经济条件为由,不让她再接受大学教育,但是我堂妹认为当今社会知识学历非常重要,所以坚持要读,其后妈表示不再负担其大学的学费及其生活费用,我堂妹想经过法律途径获得再教育机会,请问这样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么?

不能,国家法律规定18岁既是成年人了,父母不再有义务抚养子女,这不但意味着父母可以不再管你,你要负所有的法律责任,也意味着你的父母可以不再负担你任何经济需求即你父母可以断你的所有钱,如果他们愿意他们可以让你净身出家门,所以你堂妹没有任何法律途径去阻止。
你可以建议你堂妹进行贷款或申请奖学金,同时打工赚钱
还有各大学有一个教学基金会,她可以申请教学基金至她完成大学学业
注:我十分不同意第一个答案的看法,因为法律并没有“家庭成员有相互扶助的义务”这项规定,请致公相君慎重考虑后再回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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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15
可以,虽然法律规定18岁是成年人了,父母不再有义务抚养子女。但这并不意味父母可以不管你了。
法律规定家庭成员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堂妹虽已成年但因其接受大学教育而无工作的精力,从而无生活来源。其学费及生活费用仍应由家庭承担。这样才符合法律公序良俗的原则精神。

法院会酌情判的。但最好还是别走法律程序,因为诉讼比较复杂,会导致双方矛盾激化。建议找家族中年长有威望的家长做工作,实在不行可以立协议毕业工作后还给他们学费和生活费。
第2个回答  2010-08-15
只有宪法有教育权的规定,实际操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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