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儿子买房,婚前父母出资付首付写儿子名字,贷款部分也全部由父母承担,如果以后儿子结婚后离婚那该房子女方有份吗?我查过法律条款,有条是说房子归男方所有,但已还贷款部分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还款,那么离婚后还了多少贷款要赔偿已还贷款一半的金额给女方,但实际儿子和他妻子根本没有参与还贷,只是由于房子是儿子名字贷款也只能是儿子的名义贷,所以还款的银行卡也是儿子的名字,那么法院到底会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