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我之前有一个判决是经过法院的审判把被告的房子判给我,已生效且已在法院主持下执行了的;但3个月后法院却私自撤销我这个判决,因为同一个法院下的另一个法庭把这房子又判给了另一个人,这个裁决和我这个冲突了,所以我这个给他们撤消了,是没有我参与的情况下就直接撤消的,反正当时我是只收到一个送达书,就一张纸,通知我某号判决书已撤消,还不用我签名的!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有人说判决依然有效可以申请继续执行,有的说要告法院, 有的说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最可恶的是十几年了,维权一直无果!!政法系统效率实在是低! 补充:我的这个判决现在到底是不是还有效的?满意答案刘兰剑17级2011-03-15必须拿出有力证据证明该判决符合《民事诉讼法》179条规定的情景之一,然后申请再审。 追问: 请问是谁要拿出证据来证明哪个判决符合民事诉讼法》179条规定的情景之一,然后申请再审。 回答: 现在的法律规定是“谁主张谁举证。”谁说这个判决无效由谁举证。明白吗? 追问: 我觉得任何人法律都是由法院来决定的。。这个判决是法院有通知下来说撤消了的,我无法质疑法院的文件的法律效力,只是质疑法院作出这个决定的程序而已。。你不可能要法院去举证吧?本来证据就是由法院来裁决是否成立的! 回答: 为什么不能?一个法院对同一个案件作出两个不同的判决,必然有一个是经不起推敲的。法律没有规定法院就是永远正确的单位。 其他回答(1) 热心问友 2011-03-20 已生效判决不能撤销,但可以提起再审程序。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