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即可,公司和股东均是独立的民事法律主体,因此公司的房产,不需要再过户到股东名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公司和股东是独立的民事法律主体,因此,股权转让只需要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不需要再将其名下的如房屋等财产过户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