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自当事人达成意合签字即生效。虽然未付房租和定金也属于合同成就,签订合同后一方反悔(在相对方不同意撤销合同时)即属于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对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定金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约金与定金的选择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 不可抗力的通知与证明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一百一十九条 减损规则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一百二十条 双方违约的责任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违约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一百二十二条 责任竞合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应该是不算乙方违约吧?
追答主要是合同没有满足生效的条件(虽然双方都已签字但你没交定金),既然还有生效,既合同订立的双方都不受到合同所有条款的约束,所以不存在违约与否的问题。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那我要支付违约金?你看合同了吗?定金是从房租里面减掉的。
追答看了,合同不是以定金的交付为生效标准的,一般合同会有制定的生效日期 一般在合同里面会声明。
如果没有进行生命,则是在你们各自双方签字署名 按手印盖章之后 即刻生效的,所以跟你有没有支付定金没有任何关系。
麻烦帮我看看最后一页第十四条,我不确定我理解的对不对
追答好吧,你的合同未生效。 确实,,,这里有个声明。
你可以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