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方凭产权证和房屋买卖合同,到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然后将户口簿上的户主直接更换为买方;而原业主的户籍仍然保留,但不再是户主,变成挂靠户。
2、原业主凭户口簿和房屋买卖合同,申请将户口迁到社区集体户上。但是这需要原业主本人配合办理,因为目前公安机关还不能强制迁移户口。
3、根据合同提出违约金补偿。
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范畴,法院不会受理及审理户口迁移纠纷,公安机关也无权强制要求原房主将户口迁出,故购房合同中没有注明户口迁出时间及相关事项,若原房主拒绝配合,则从法律上目前并无有效措施迫使原房主迁出户口。不过目前现行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了原户主迁出户口的义务及逾期办理需承担违约责任的条款,可以追溯一下。另外,原房主拒绝迁出户口,并不影响新房主在该房屋处重新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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