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

我房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自己的铺面租了给人二个月,现在有借贷纠纷的官司,房子被财产保存了,租我房子的人会不会马上要搬走?而又是不是要把房租退给他?请帮忙解答,谢谢!

按照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即使你将房子卖给他人,他人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之后,之前的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赁合同应当继续履行。现在你的房子被法院保全,之前的租赁协议继续有效,无论是你、或者债权人、甚至法院,都无权强制现在的租客搬走(除非与现在的租客协商一致),而应继续履行到租期届满。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5-31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现在租赁房被法院采取财产保全,该房子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者不需要在原租赁期间撤回。房东也不必退给租赁押金。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02
  民间借贷属于民法范畴当中的合同关系,一方欠钱不还是违反的合同义务,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和违约责任。
  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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