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四)项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我想问的是,这个营利性活动包括哪些?有没有明确的说法?投资国债算不算?投资股票算不算?投资期货算不算?投资房产算不算?这些是否有明确的行政法规或者文件给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