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中层干部是否能够成为非法经营同类经营罪

如题所述

一、单位可以成为此罪的主体。二、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依本条愿意是指经营者,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人不商”,如果将本罪的主体限定为特殊主体,将会使许多没有任何经营许可证(非经营者)的买卖物品和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的行为得不到惩处,因之,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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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中层干部是否能够成为非法经营同类经营罪
一、单位可以成为此罪的主体。二、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依本条愿意是指经营者,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人不商”,如果将本罪的主体限定为特殊主体,将会使许多没有任何经营许可证...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所谓国有公司、企业是指国有资本占主体的公司、企业。所谓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对内执行公司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性执行机构的成员。所谓经理,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主持日常管理工作...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怎样认定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副经理,厂长、副厂长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

国企总裁可以开私企吗
国企总裁可以不可以开私企,严重时可能构成犯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完全不可以。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仅自己不可以,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也不能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小则撤职,大则构成犯罪。明显的利用公司资源,赚自己的钱。国有企业,是指国务...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自己在进行某种营业的国有公司、企业的职务之便,通过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自己任职的国有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非法获取利益的犯罪行为。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掌握着国有公司、企业内部重要的信息与资源。行为人凭借这些信息与资源,自己或为他人“里...

什么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律师解答: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本罪的客体要件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理解与适用
在司法实践中,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有明确界定,主体为特定的国有公司、企业董事、经理。在某些情况下,如非国有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业务交由亲属名义设定的公司进行经营,不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案例中,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杨文康非法经营同类...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法律规定:1、主体:该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2、客体:客体是指国家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管理秩序;3、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经营与其职务上管理的业务相同或者相类似的营业,情节严重的行为;4、主观方面: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明知...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主体应重新界定
首先,主体不应仅局限于“国有”范畴。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源于董事、经理对竞业禁止义务的违反,而竞业禁止义务并不只针对国有公司。实际上,私营和混合经济主体的成员也可能侵犯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破坏市场经济。因此,若只针对国有主体成员进行处罚,打击面过窄,不利于全面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其次,...

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国有企业的标准
法律主观:主观方面:具有故意的心理,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道自己善用职权经营同类营业给原单位带来的后果仍然与他人经营或者自己经营,具有直接故意的心理。主体方面:本罪的主体是专指国有企业和国有公司的董事、经理,是有特殊身份的身份犯罪,针对的是国有的公司,不是国有公司的人员经营同类营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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