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XXX市人,住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退还申请人缴纳的XX案的(一半)案件受理费XX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因与XX纠纷于贵院受理该案时依法缴纳了案件受理费XX元。现贵院已经作出判决,故申请人申请贵院按判决退还申请人已经缴纳的案件受理费。致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XX省XX市XX支行。 户名:XXX。电话:。 账号:XXXXXXXX。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附:1、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201X)鄂XX民初字第00XXX号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2、付款人为XXX、票据编号为(201X)No:XXX号XX区人民法院诉讼费-案件受理费票据原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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