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婚前全款给我买的房子,女朋友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

父母花全款给我买的房子,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都是写的我一个人名字,我还没有结婚,女朋友要求婚前把她的名字加上,写我俩的名字,她说不加名字的话没有安全感,我很气愤,凭什么你有安全感就让男方不好受啊,我父母的辛苦钱还要加上别人的名字,这事情怎么想都很不舒服
我的问题是:加上她的名字算不算是一种赠与关系,即使是我父母全款买的房子,离婚时会不会分给她一半?很着急,望大神耐心解答,不胜感激,有分送上!!!
还有就是如果非要加名字的话应该怎么处理才合适,比如在过户的时候写好当时买房的出资份额,我不太懂,求指点

这是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如何处理,需慎重权衡后再做决定:
1、父母婚前花全款购置的房子,名字写的是你,你就是房子的所有权人,对房子拥有完全主权。
2、你如果按照女朋友要求婚前在房产证上增加她的名字,就意味着你同意将房子的部分产权赠予给她,除非有约定,否则,将视为房子共同共有。
3、产权证一经变动,女方即合法拥有了房子的部分所有权,离婚时自然有权要求分割。
4、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办理产权变更(加名)时,是不会同意你关于“写好当时买房的出资份额”的要求的,因为那是公证部门的职责范围。倒是可以考虑采取赠与适当产权比例(比如10%—30%)的方式。但是否可行,就要看女方的态度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3-02
这房子属于你父母赠与你个人的,你要加上她的名字就是一种约定共同财产,她的目的就是考虑到离婚了能得到一半的房产。如果你 再有什么约定离婚不能分这个房产她是不同意的了。非要加上她名字,只能是婚前协议了,几年内女方提出离婚就不得分房产,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女方有权获得一半房产。
第2个回答  2014-03-02
婚前财产,
如果是你父母的名字,没她的份。
如果是你的名字,
无论是否加上她的名字,
只要不做婚前财产公证,婚后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有她的一份。
也就是说,如果想要没她的份,
只有两个办法:
一是用你父母的名义购买,
二是做婚前财产公证。
至于签不签署他的名字并不重要。
第3个回答  2014-03-02
如果加上她的名字的话 就算你的父母赠与你朋友的一半,当然你也可以去公证处做个公证,让你父母证明只赠与你一个人,其他无效 //....或者可以签婚前协议, 几年内离婚女方无权取得房产权追问

这样怕是不妥吧,女方能同意吗

第4个回答  2014-03-02
加呗。。。。@_@如果你真想跟她过一辈子,就加,如果吃不准过一辈子,请换女友@_@反正还没结婚,不是每个女孩都会这么想的。找个不会这么想的结婚过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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