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花全款给我买的房子,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都是写的我一个人名字,我还没有结婚,女朋友要求婚前把她的名字加上,写我俩的名字,她说不加名字的话没有安全感,我很气愤,凭什么你有安全感就让男方不好受啊,我父母的辛苦钱还要加上别人的名字,这事情怎么想都很不舒服
我的问题是:加上她的名字算不算是一种赠与关系,即使是我父母全款买的房子,离婚时会不会分给她一半?很着急,望大神耐心解答,不胜感激,有分送上!!!
还有就是如果非要加名字的话应该怎么处理才合适,比如在过户的时候写好当时买房的出资份额,我不太懂,求指点
这样怕是不妥吧,女方能同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