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以及转让协议如何写

如题所述

店面转让的注意事项

在进行店铺转让的过程中,有以下一些事项需要注意:

1、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那个店面是否设立了别的权属,如抵押权等你也可以问一下,关于当地是否有什么门前三包呀什么别的类似的责任你都应该心里有数。

2、务必考察店面转让的原因及之前的债权、债务情况,并在合同中明确注明,以免跌入转让合同的陷阱。

3、务必事先调查清楚您所看中的店面地段在短期内是否有市政方面的拆迁规划,从而避免上当受骗。

4、交房时需要验收,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已备以后还房时再核对.

5、合同正本和附件你都要保存好,以防万一,可以花点钱公证一下。

店铺转让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年月日前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超市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三条
乙方在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四条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租期内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____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遇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装修损失_________元,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_________元,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11-21
协议: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出租方(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转让门面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一年,即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月租金为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1-09
1、在租售方未允许的情况下,租方不能私自将房屋使用性质改变,或改变房屋结构。

2、在签订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租方必须按要求把租金付清。

3、续租租赁期满,租售方如有意续租,则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 书面申请。

4、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租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租售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未定 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租售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租售方书面通知,在限 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租售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5、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租赁方、租方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租赁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 能继续履行的。好律师网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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