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婚后离婚证怎么处理:
有些地方的民政局要回收,有些地方是自己收到。需要离婚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想要复婚,还有一种是离婚的一方要和其他的人结婚,离婚证就是单身证明了。离婚后再婚有下面的两种情况:
1、男女双方是原系的夫妻关系,在民政局登记离婚过后想要复婚(再婚),就需要到民政局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民政局会将双方的离婚证都回收了,然后再颁发结婚证。
2、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给双方发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那双方就没有离婚证,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是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的凭证。
二、再婚后原来的结婚证可以扔掉吗:
不建议扔掉,还是收起来,有些地方还是需要离婚证的。离婚需谨慎,毕竟婚姻登记机关对个人的结婚、离婚还有再婚都是有记录的,而且这个是不能消除的,感情有问题,还是坐下来好好的谈谈。
《婚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离婚后需要恢复夫妻关系的,需要到民政局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复婚其实也是再婚,不过这是不能将上次离婚后的离异日子恢复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离婚期间的财产是怎么处理的呢?
1、离婚期间的财产是各归各,这些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再次结婚时,利益期间的财产也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不计入夫妻共同财产。
总结:
离婚后的离婚证,有些情况会被回收,有些是自己收到,不过不建议将离婚证扔掉,有些地方需要。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身份证件;(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婚姻法规定,复婚后再离婚的手续与离婚手续是一样的,主要是离婚的方式而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办理离婚登记。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夫妻关系。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应当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者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综上,《婚姻法》没有规定复婚后不可以再离的,离婚是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可以补办离婚证复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结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扩展资料:办理复婚需要什么条件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的行为。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婚姻法》规定,当事人双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2、离婚后未再婚;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除了上述三个条件,《婚姻法》还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复婚登记设置任何形式的附加条件。~到底啦~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