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外地帮我弄,他说需要报到证,可是我的报到证过期快一年了,这样还可以落户吗?我是打算先落户然后再改签,有人说毕业生的户口在2年之内没去报道还是可以落的,是不是这样啊?????
我是09年在南京毕业的,户口迁移证上写的是长春市省教育厅,报道证上也是,现在我考上了四川大学的研究生,快开学了需要户口签到学校去,报道证过期了,要改签就要先在长春落户,然后再改签到川大,有人说报道证过期还是可以落户的,是不是这样?还可以直接在原来的学校改签,若学校不帮改签,怎么办???
需要详细的~~~~~~~
户口迁移证过期了是不能用的,由于办理过户口迁移证,原户口也已经被注销,你需要到迁入地派出所(户口迁移证上注明的)开具“未落户证明”,再回原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后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扩展资料:
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证过期了是不能用的,由于办理过户口迁移证,原户口也已经被注销,你需要到迁入地派出所(户口迁移证上注明的)开具“未落户证明”,再回原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后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管理办法》第十条 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管理办法》七条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申请户口登记,应当持以下材料向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
(一)弃婴入院通知书;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弃婴捡拾证明;
(三)报案证明等相关材料。
对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应当提交打拐解救儿童临时照料通知书、暂时未查找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证明和寻亲公告证明材料。
第八条 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失踪)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死亡(失踪)的生效判决书申报恢复登记。
第九条 农村地区因婚嫁等原因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参考资料来源:银川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公安厅民政厅卫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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