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权义复合规则,就是权利义务复合规则!
即在这个规则中既具有权利又具有义务...
给你举个简单的例子..
就是法律中赋予交警开罚单的权利,但他同时具有维护交通秩序的义务..
还有,法律赋予父母教育子女的权利,同时又赋予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复合规则是兼具权利和义务双重属性的规则!一般可以认为,法律中关于国家机关的规则多为权利义务复合规则!
不知道这个解释明白否?
1.风管专案规格表示的直径为内径,周长为内周长。
2.风管制作安装专案中包括管件、法兰、加固框、吊托支架。
获得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学习法理学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广博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能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具有独立从事法学研究、教学和法律实务能力的专门人才。
学好法理学的意义:
1、掌握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全面的部门法知识和基本的人文社科知识;
2、具有良好的理论素养和抽象概括能力,以及敏锐的洞察能力和思辨能力;
3、能够从总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的一般理论,重点研究法与各种社会现象的关系,法的理念与价值,法治国家的理论与实践、现代西方法哲学、法理学前沿问题和比较法学等法学基本理论;
4、掌握和运用法学方法,能够开展地方立法研究等实践活动,为地方法治建设服务。
权力一般是针对立法,行政,司法等机关,权利是与义务相对应的通常是针对个体
张文显老师的高教版法理学采用通说,秩序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和变化的规律性现象。是食物存在的一种有规则的关系状态。
其实就是合理性。就是要看制作和颁布的法律是否具有合理性。很多人认为存在即为合理,也就是合目的,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就需要不断的变革,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合理性的需求。
法制一词古已有之,但含义、用法不一。通常有两种意义上的理解和作用:
第一,把法制同法律、制度联络起来。对这种意义上的法制又有两种理解和使用方式。
(1)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简称。我国古代典籍中的法制一词多指此义。董必武亦说:“我们望文思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就是法制。”
(2)指国家的法律制度的简称,包括国家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诸方面的制度。这两种意义上所说的制度有所不同,一指国家依法制定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军事等各方面的制度,一指法律规定的国家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制度。
同法律、制度相联的法制,其前提和基本要求、基本内容,是要制定一定的法律和制度。有法律和制度的国家都有这种法制。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都有法律和制度,因而都有这种法制。对这种法制的作用,有不同说法。我国古代典籍一般认为法制有禁奸、止邪、去私、明分、罚罪的作用。社会主义法制也有这种作用,但本质不同。社会主义法制所“禁”、“止”、“去”的,是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利益的“奸”、“邪”、“私”;所“明分”的,是法律确立的社会主义的社会秩序、社会关系;所“罚罪”的,是违反社会主义法律构成犯罪依法应受处罚的行为。
第二,把法制同民主制联络起来。这种法制指掌握政权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管理制度化、法律化,并严格依法进行国家管理的一种方式、制度。历史上各种型别的国家都有不同形式和程度的法律和制度,但并不都有法制,只有实行民主制的国家才有法制。因为这种法制是以民主制为前提和基础的,同时又体现民主,保障民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这种法制的基本要求和内容,不仅在于制定一定的法律和制度,而且更在于严格实施法律、遵守制度。在实行这种法制的国家,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必须严格地执行法律,平等地遵守法律和制度。同民主制相关联的法制是近代意义上的法制,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一般不存在这种法制,在资本主义社会在形式上存在,在社会主义社会才可能真正存在这种法制。以民主制为前提和基础的法制,一般都要求贯彻合法原则,即一切组织和个人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贯彻平等原则,即实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贯彻统一原则,即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嫠制度。但这些原则在资本主义法制中往往不可能贯彻到底,只有在社会主义法制中才可能贯彻到底。
不论哪一种意义上的法制,或哪一种历史型别的法制,其共同本质、根本 作用和特征都在于:
(1)反映一定社会中掌握政权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规定和维护对掌握政权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2)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又转过来对经济基础起重要作用。当这一基础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时,可以有力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当这一基础本身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时,就会阻碍以至破坏生产力的发展,阻碍社会进步。
(3)由一定的政权制定,并以政权作后盾保证实现,具有政权的强制性和效力的普遍性。
人类理性有两种功能,一是认识功能,一是意志功能,康德称前者为理论理性,称后者为实践理性。在近代哲学中,康德是把实践范畴引入哲学的第一人,不过他所说的实践还只限于伦理学的范围。 实践理性是自由的领域。 麦考米克认为,实践理性是人们运用理性决定在特定情势下如何行动才算正当。
我是西政的 我们教材只有法律概念 没有法学概念 不知道你是要的那种版本
法律概念就是人们在不断的认识和实践过程中,对具有法律意义的现象和事实进行理性的概括和抽象的表达而成的一般权威性范畴
简单而言,考虑到法学就是研究具有法律意义的现象事实,具有法律禀赋的社会现象,我觉得可以将法学概念就解释成法律概念的定义,两者应该是等价的,最对你将法律概念定义中的“具有法律意义”换成“具有法学意义”就ok吧
法理学中的 权-义复合型 规则是什么啊?
权义复合规则是指兼具授予权利、设定义务两种性质的法律规则。权义复合规则大多是有关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规则。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
法理学中的 权-义复合型 规则是什么啊?
法理学中的 权-义复合型 规则是什么啊? 所谓权义复合规则,就是权利义务复合规则! 即在这个规则中既具有权利又具有义务... 给你举个简单的例子.. 就是法律中赋予交警开罚单的权利,但他同时具有维护交通秩序的义务.. 还有,法律赋予父母教育子女的权利,同时又赋予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在法理学中权义复合性规则是什么样的规则?
权义复合规则是指兼具授予权利、设定义务两种性质的法律规则。权义复合规则大多是有关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规则。这类规则的特点是,一方面主体有权按照法律规则的规定做出一定行为,另一方面做出这些行为又是他们不可推卸的责任。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负有维持社会公共秩序、维护...
...分别是什么?再请分别举几个…这样规则的例子
3.权义复合性规则:兼具授予权利、设定义务两种性质的法律规则。如宪法规定某机关有权“监督宪法实施”,如果该机关不去监督,则构成不作为违法。监督既是权也是义。(二)规范性规则和标准性规则 1.规范性规则:内容明确、肯定和具体,可直接适用的规则。如“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2...
...分别是什么?再请分别举几个…这样规则的例子
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和荣誉的义务 任意性规范和强行性规范: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公民不得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 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
法理学中的五大原则
立法的原则、司法的原则、执法的原则、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法治的原则等。法治:一种治国方略,是依法办事的原则,是将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纳入完备的法律规则系统。法理学中的五大原则 1.立法的原则 (1)合宪与法制统一原则 (2)民主原则 (3)科学原则 2.执法的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 ...
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规则
所谓法律后果,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做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的部分,是法律规则对人们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的态度。法律后果又分为两种:法 律教育网(1)合法后果,又称肯定式的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按照行为模式的要求行为而在法律上予以肯定的后果,它表现为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是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
所谓权义复合性规则,是指兼具授予权利、设定义务两种性质的法律规则。 (2)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 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
法理学上的法律规范分类是什么
1、确定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直接而明确地规定了行为规则的内容,适用时无须再援用其他的法律规范来补充或说明的法律规范。大多数法律规范是确定性规范。2、委任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的内容,而是授权由某一专门机构加以规定的法律规范。3、准用性规范,是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内容,...
法理学:可不可以这么说——所有的授权性规则都是任意性规则?反之亦然...
授权性规则是“当事人有权……”,义务性规则是“当事人应当……”,禁止性规则是“当事人不得……”,上述三种都是强制性规则,强制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是相对的概念,任意性规则是可以排除法律规定的规则,“合同应当采用书面行使,但当事人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