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我舅舅去年离婚了,孩子判给了他,他前妻已经嫁人了,我舅舅的病情不是很乐观,已经越来越严重了,医生说舅舅的病情太严重了,没办法接受相关的治疗,我们没办法,只能用中药和食疗帮他缓解一下疼痛,我们害怕我舅舅承受不了这样的打击,所以并没有告诉他实情,家里人想要留住他唯一的女儿,因为女儿是舅舅的命根,更多的是为了他女儿以后的人生着想,她女儿今年九岁,放假期间她妈妈会来接她出去玩,但每次她从她妈妈那里回来之后,都会变得不乖,吃东西,穿衣服总是挑三拣四,家里人怕舅舅去世后孩子会被阿姨抢回去,想请问,如果舅舅去世了,孩子要怎么办,会被重新判给阿姨吗?那如果舅舅把孩子过继给了我小姨(小姨一直想要一个女儿),阿姨还有权利把孩子要回去吗?因为心里很乱,一时想不出什么妥善的言辞来表达自己的感受,可能有些词说的不是很妥当,但希望你们能看懂,求律师们帮我解答一下,谢谢了--还有,舅舅离婚的时候,法院判给舅舅的一笔款项阿姨还没有还,这能不能说明她没有抚养的能力?
那请问领养和过继是一样的吗?你说的法律条件又是什么
有没有QQ联系的方式,这样更直接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