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誉为“西方人类学鼻祖”、“人类之父”的德国格丁根大学教授布鲁门马赫,是第一个用科学方法进行分类的,他根据肤色、发色和发型、眼色、身高、头型等体质特征,以及原住居民地,把现生人类划为五大人种:
①高加索人种(白种)。皮肤白色,头发栗色,头部几成球形,面呈卵形而垂直,鼻狭细,口校欧洲和西亚、北非的居民属之,但芬兰人、拉普兰人等除外。
②蒙古人种(黄种)。皮肤黄色,头发黑而直,头部几成方形,面部扁平,鼻小,颧骨隆起,眼裂狭细。西亚以外的亚洲人和北部的因纽特人、拉普兰人和芬兰人属之,但不包括马来人。
③非洲人种(黑种)。皮肤黑色,头发黑而弯曲,头部狭长,颧骨突起,眼球突出,鼻厚大,口唇胀厚,多数人有八字脚。除北部非洲人外,其他非洲人皆属之。
④美洲人种(红种)。皮肤铜色,头发黑而直,眼球陷入,鼻高而宽,颧骨突出。除因纽特人外,其他美洲原住居民属之。
⑤马来人种(棕种)。皮肤黄褐色,头发黑而缩,头部中等狭细,鼻阔、口大。太平洋诸岛和马来半岛居民属之。这个划分可说是人种的地理分类。 其实,美洲的红种人并不存在,印第安人是黄色人种的一大分支,由于他们崇敬红色,常用红颜料涂脸,被误为红种人。再者,不同的人种有不同的血液特征、遗传疾并遗传基因等,所以,学者们都用各自不同的标准对人种进行分类。因此,对现代人种的分类问题,至今尚未取得一致的意见。不过50年代以后,在布氏分类基础上又增加了指纹、血型等指标,使人种的划分逐渐与现代科学结合起来,逐步形成了目前公认的人种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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