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做

公司一个同事发生了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为八级。现在想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要赔偿多少钱?
工龄有6年,公司给了16个月的平均工资。

1、工伤鉴定报告出来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用人单位的辞职流程办理即可;
2、劳动合同解除后,八级伤残的职工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
3、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1-26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
、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
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0
你好:
1、不明白贵司给付的16个月平均工资是什么性质?如果包含了之前的停职留薪期,则需要具体分析。
2、工伤八级可享受的待遇由: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11个月的本人工资,社保支付),如果员工提出离职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你们省的标准支付,社保承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贵司承担,标准由你们省规定)。由于是本人提出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合同到期终止,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追问

1、16个月就是停职留薪期间给的;而且工伤发生后一年多了至今没有返厂上班;
2、合同还处于合同期限内;解除劳动合同是她先口头提出的;如果公司要她补一张申请单的话对她个人来说比较不利吧。

追答

你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作为工伤员工,其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仍然可以要求贵司支付就业补助金。但由于是其主动提出解约,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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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11-26
有10个月的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26个月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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