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没有违反劳动法第39条,被公司无理由辞退,已经决心申请仲裁,是先做工作交接,还是仲裁后交接

试用期内没有违反劳动法第39条,被公司无理由辞退,已经决心申请仲裁,是先做工作交接,还是仲裁后交接?

既然是试用,企业没有拖欠工资就不要给自己找麻烦了。企业有N个理由。你浪费时间和精力,如果你是有价值的人到那里都能生存。即使仲裁胜诉,企业不理!你是不是还要去法院起诉,诉求什么?留用?除了浪费时间、精力,给企业找点麻烦,你能得到什么?企业有法务人员处理劳动争议,企业没有任何损失。试用期内不可能有经济补偿,没有法律法规条款支持补偿。追问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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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18
老老实实认倒霉再找新工作吧 就算仲裁赢了 档案里有了记录再找工作都不好找的 相信过来人 仲裁不计入档案 但是好像计入个人征信系统 不知道我记没记错追问

感谢!

第2个回答  2016-01-18
先别交接,交接以后很多事情就不好说了~追问

非常感谢,没交接前是先正常上班(人事用短信通知我不让我上班),还是不上班不交接去申请仲裁好?感谢

追答

既然通知你不用上班了你去了也白去,准备好相关材料直接申请仲裁~

追问

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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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6-01-18
你好,不影响。追问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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