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的正常期限是14天
公安机关可以用7天,检察机关用7天。《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不批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如果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对其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的,人是回家的;监视居住的,看情况,有的地方,公安有单独的监视居住点,那暂时还回不了家。
二、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
这主要是针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三、检察机关的批捕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按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不批捕,公安机关又认为需要继续侦查的,正常情况下,人是必须先释放的(取保候审)。你朋友应该马上可以回家了。除非公安机关又对其采取了(定点)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是很少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