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9-02
各市交通运输局、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为规范山西省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商的经营行为,保证平台运行和数据传输质量,提升服务质量,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旨在通过考核管理,促进服务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水平。

办法规定,服务商考核内容包括平台运行考核和现场考核。平台运行考核针对“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服务商与道路货运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商,考核内容涉及平台连通率、车辆上线率、轨迹完整率、数据合格率、卫星定位漂移车辆率等指标。现场考核则涉及设施设备建设、制度建设、人员保障、应急处置、档案管理、数据保存及平台监控等方面。

考核模式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采用系统自动统计分析与现场情况勘察相结合的方式,年度考核则由月度考核得分和现场考核得分综合得出。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等级。对于不合格的服务商,将进行重点约谈、责令整改,严重者取消备案登记,并停止数据接收和对接工作。

本办法自2024年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本办法。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将通过公示考核结果,接受申诉,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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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山西省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商的经营行为,保证平台运行和数据传输质量,提升服务质量,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旨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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