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里拖欠工资和加班费的12个问题

公司拖欠工资和加班费,快要饿死了,借钱度日。想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利益。

懂劳动法的朋友帮忙看看我的经济补偿计算方法是否正确?另外有12个较为细致的劳动法问题需要内行人帮忙回答,谢谢!
(注:不懂的人千万别凭着自己想象来回答,我可是当真的。)

一、要求公司支付从2009年1月1日至今,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共计: 元
工资月薪5500元×11个月 = 60500元

问题1:超过十一个月是否最多只能按十一个月赔偿,而不是按实际时间赔偿?
问题2:平均工资是基本工资?还是实发工资,算不算拖欠未发的加班费?

二、要求公司支付我拖欠 个月的工资和拖欠工资补偿金 共计: 元
月薪5500元×6个月×25% = 8250元

问题3:从与公司产生劳动关系起,公司经常以各种理由。多次、甚至长期拖欠工资,对于这种长期拖欠如何补偿?从法律上如何界定“无故“拖欠? ”有故“是否就可以不予赔偿,公司如何举证“有故“?
问题4:有没有关于拖欠工资在时间细节上的补偿办法?比如:只赔偿一年内产生的拖欠补偿;或工资拖欠超过一定时限赔偿比例会增加?

三、要求公司支付我加班费及拖欠加班费的补偿金 共计: 元
累积加班费20000元
加班费补偿金20000元×25% = 5000元

问题5:是否有加班费补偿金一说,时间累计会不会增高补偿比例?
问题6:公司应该赔偿从诉讼之日起前12个月的加班费?还是可以赔偿从劳动关系产生之日起的所有加班费?

四、要求公司按照申请人实际工资标准补偿在职期间的社保费 共计: 元

问题7: 法律是否支持按实际工资补偿在职期间的社保费?

五、要求公司按照申请人实际工资标准补齐足额医疗保险 共计: 元

问题8:医疗保险是否允许补齐?不能补齐赔偿金如何计算?

六、要求公司支付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 共计 元
月薪5500元×3个月×2倍 = 33000元

问题9:双倍补偿是否是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问题10:月工资里除了实际拿到的工资,是否包括应支付而实际未支付的加班费?
问题11:我现在仍与公司有劳动关系,因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主动辞职是否能获取双倍经济补偿

七、要求公司承担劳动仲裁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仲裁费、律师费、取证费、以及其余未列举由我垫付的部分,共计 元

问题12:公司是否应该承担仲裁或诉讼产生的所有费用,哪些支出是必须由我支出的?
问题13: 法律是否规定,拖欠多少天才算是拖欠工资?是否有拖欠工资滞纳金啊?

(刚才算了一下,有的月份拖欠十几天工资,有时拖欠三十多天,有的则拖欠六十多天,最长的是从2009年底到现在一直拖欠六个月工资)

问题14: 问题11的补充问题,我们公司解雇人都是办理辞职手续,怎么证明是被公司解雇呢?

1、至今,是至到什么时候?为什么是11个月?劳动法赔偿规定一般是十二个月,你这个11个月如何来的啊?
2、平均工资是指你在该公司工作的前十二个月的实收工资的平均工资,不是低薪工资。加班费要算入内。
3、有故无故都要支付补偿金的。如果有故拖欠,一般公司会有代表与工会开会,解说,经与工会协商同意方可作一定时间的暂时发放工资。你问的问题,不像是个人要解决的,像是公司要解决的问题。在这里你很难找到答案的。专业律师应该不会有空在这里转吧。最后找个律师吧。

唉,本来想好好帮你解签,不过,你的问题太专业,还是建议找专业的律师。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5-09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无需请律师一样能胜诉,我是专职劳动仲裁员,算专业人士吧?呵呵,可以HI我!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按实际收入算

2、无故拖欠指没有不可抗力,没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都是无故拖欠

3、太多了,写着累HI说吧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和加班费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让劳动监察大队介入处理,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支付的。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30
  1、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法律规定最多只能要求11个月,因为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最多只有11个月的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平均工资指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其中对于工资是指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和加班加点工资;
  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全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3、对于无故拖欠法律明确规定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4、对于拖欠工资只要存在有额外的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5、单位拖欠支付加班费存在额外的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6、对于加班费使用诉讼时效1年的规定,但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除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其他都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对于要求的范围,只要是在职期间存在拖欠的情况,都可以要求支付拖欠的加班费,但关键是你能不能证明你的加班时间,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工资支付记录表,并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报酬问题产生争议时,在二年保存期间内,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超出这一期间的则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也就是两年前的加班需要你自己提供证据来证明。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三)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7、对于补偿保险费,如您是城镇户口的,法律规定只能是补缴,不能走补偿的,所以你只能向当地劳动监察或社保稽核部门要求单位补缴社保的差额;
  8、同7;
  9、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计算出的经济补偿金为基础,再乘以2计算出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10、同2;
  11、赔偿金支付的前提是单位违法辞退您才可以要求支付的,你以单位拖欠加班费、工资,未足额缴纳保险只能要求经济补偿金,是不能要求赔偿金的。
  但有一个问题是,如果你是2008年1月1日前去的公司,你现在提出辞职时不能要求2008年1月1日前的经济补偿金。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经济补偿金是分段计算的,以2008年1月1日为分界点。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执行,2008年1月1日后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您以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加班费、工资,未足额缴纳保险来解除劳动合同在2008年1月1日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所以你要求经济补偿金只能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具体标准按您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您的工资高于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12、现行仲裁是免受仲裁费的,起诉到法院也只收10元,所以没有多少的费用,至于你要请律师产生的费用得自行承担。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5-09
问题太多了,最好百度H!。

劳动法拖欠工资的规定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关于拖欠工资的规定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

新民法典劳动法拖欠工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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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拖欠工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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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劳动法拖欠工资的规定
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拖欠工资哪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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